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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求地鐵取消無理徵收附加費 11月1日,地下鐵路公司將實施新的收費規則,任何乘客入閘20分鐘後,若在同一車站離開,一律要交10元附加費,使用八達通者會自動扣除附加費。 民主黨議員范國威認為,地鐵公司在未經諮詢乘客的意見後,就強行徵收附加費,是以強權方式施加予乘客,做法粗暴。 其實,近年地鐵所制訂的措施,已不乏小動作,目的都是千方百計搾取乘客的金錢。就以去年為例,已計劃向「衝車門」的上班一族,徵收2,000元罰款。對於地鐵今日開始所實施的措施,只要有乘客忘記帶東西而要回家的話,將隨時墮進地鐵所設的收費陷阱,無故被徵收不合理而高昂的車資。另外,即使有市民因業務需要,而留在車站內交收物品,亦不會對車站其他人造成不便,對人流帶來干擾。因此,民主黨認為地鐵徵收附加費的措施,完全是橫蠻的舉動。 民主黨議員范國威促請地鐵公司即時取消徵收附加費的決定,地鐵應充份諮詢乘客的意見後,才重新考慮是否徵收附加費。 2004年11月1日,西貢區議員范國威、何惠儀社區主任及十名民主黨成員,在九龍塘站兩鐵交匯通道靜坐及進行簽名運動,要求地鐵立即取消徵收10元附加費的行政措施;行動於下午7時結束,民主黨把三個小時內收集到乘客的2500個簽名向地鐵公司代表遞交。 |